〔記者鍾麗如台中報導〕台中市政府對七期大違建坐視不管?議員黃錫嘉、江勝雄昨天前往市府周邊的一處豪宅建案接待中心會勘,結果發現該建物還未取得臨時建築許可,市府都發局隨即要求限期改善,並將依規定處以法定工程造價千分之一百罰款,警方也對佔用人行道部分當場開單告發。

黃錫嘉、江勝雄昨天邀集市府都發局、建設局等相關人員,前往七期重劃區內的一處豪宅建案接待中心會勘,經都發局建造管理科長陳姿云查詢後,確定該建物是尚未取得臨時建築許可的違建,都發局都市修復科長黃永樑立刻按程序查報,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。

針對業者以移動式路障佔用人行道,黃錫嘉、江勝雄為捍衛民眾行的權益,也要求警方前往處理,卻遭業者嗆聲及以手機拍攝,警方經拍照存證後,當場開單告發,處以一千二百元罰款。

議員們表示,他們接獲檢舉指稱位於市政北七路、惠中三街口的一處豪宅建案接待中心是大違建,不僅至今仍未取得市府核發的臨時建築物興建及許可執照,接待中心的基地面積甚至佔用人行道,妨礙民眾通行。

議員們指出,依「台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」、「台中市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」等規定,建商搭建房屋銷售展示中心或樣品屋使用者,都要向都發局申請核准臨時許可執照,建物簷高也不得超過十二公尺,還要通過消防局消防設備圖說、防火避難計畫書等的審查核准;且令人無法接受的是,竟都查不到建商有任何核准的文件。

議員們氣憤地說,這處大違建與市政大樓之間的距離僅約二百公尺,市府竟然坐視不管,真的是太離譜了,顯見業者根本不把市府和公權力放在眼裡!

黃永樑指出,該局將要求業者限期改善、補照,未來如果通過核照,也會依規定對業者開罰,因屬已使用的違建,可處法定工程造價千分之一百的罰款。

議員們要求市府相關單位依法查明,並確認其違章行徑後開單告發,如果業者沒有在期限內完成改善,尤其是佔用人行道部分,必須儘速要求業者復原,否則就要依法拆除;此外,他們也要求轄區員警每日巡查,還給民眾通行的空間。


本文引用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台中七期違建議員會勘遭嗆-17022386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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